什麼樣可以取保候審申請?

一、什麼樣可以取保候審申請?

什麼樣可以取保候審申請?

以下情況申請取保候審纔會被批准:

(一)犯罪嫌疑人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二)逮捕後,超過了法定的羈押期限,案件不能及時辦結的;(法定羈押期限是:偵查期間2個月,經檢察院批准可以延長1個月,經省級檢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長2個月,共5個月。檢察院審查起訴1個半月。檢察院可以退回公安局補充偵查1個月,再審查起訴1個半月,可以退回補充偵查兩次,共5個月。一審審判期限爲1個半月,二審審判期限爲1個半月,共3個月)

(三)所涉嫌的罪行輕微,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罰金,不需要判有期徒刑的;

(四)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具體是指:犯罪後主動自首;認罪悔罪;犯罪事實已經查清,取保後沒有毀滅證據的可能;同案犯已經全部落網,取保後沒有串供的可能;已經得到被害人的諒解,取保後沒有報復的可能。

二、取保候審的方式有哪些?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取保候審的保證方式有兩種:

(一)一種是提出保證人擔保。

也就是說,被取保候審人要提出一個符合條件的人作爲自己的保證人,該保證人要承擔法律規定的義務,擔保被保證人能夠做到隨傳隨到,候審不誤。如果被取保候審人違反規定,保證人不及時報告的,要對保證人處以罰款。

(二)一種是提供保證金。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審的,交納一定數額的現金作擔保。如果違反有關規定,保證金就會被沒收,並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這兩種保證方式,都把擔保被取保候審人隨傳隨到,候審不誤同保證人或者被取保候審人一定的經濟利益掛鉤,增強保證人的責任心和對被取保候審人的約束力,保證刑事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

取保候審包括擔保人和保證金兩種取保候審申請方式。這兩種方式都有一定的要求,比如擔保人必須是有固定收入的居民。只要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都可以申請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