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防止串供不適宜取保候審的條件有哪些?

一、爲防止串供不適宜取保候審的條件有哪些?

爲防止串供不適宜取保候審的條件有哪些?

犯罪情節嚴重,組織中起到策劃作用。

1.這個問題其實很好解釋,在刑事拘留和逮捕期間,犯罪嫌疑人不能與家屬會見,這不是針對個案,而是所有案件都是這樣。即使辦案機關不擔心串供,也不允許家屬會見。如果刑事拘留期滿,辦案機關沒有報捕或者檢察院沒有批捕,符合取保條件的,就可以辦理取保候審。

2.犯罪情節如果比較嚴重,並且在組織裏起到策劃作用,不可以取保候審。

二、取保候審開始結束時間是怎樣的?

最長不超過12個月,具體看案件。

1.取保候審的法定期限是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是從取保候審決定向犯罪嫌疑人宣佈之日起計算的,在第十二個月在相同日期的前一天結束。如宣佈之日爲一月十五日,那麼結束的日期爲十二月十四日。

2.當然辦案單位根據規定可以提前撤銷取保候審決定,撤消決定宣佈之日就是結束的日期。

三、在檢查院辦取保候審多長時間結案?

一般12個月。

1.一般取保候審的案件最遲需12個月時間能結案,至於辦案期限需要和辦案機關聯繫,看偵查進度。簡單的2個月左右,取保候審最長1年。

四、取保候審的利弊開無罪證明可以嗎?

有機會爭取到減刑,取保候審期間不能開無罪證明。

1.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可以有機會爭取到減刑等。

2.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爲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取保候審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比如犯罪嫌疑人需要保外就醫,犯罪嫌疑人犯罪情節較輕,對社會又不至於產生危險性的,是可以申請取保候審的。申請取保候審需要用書面的形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