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因吸毒拘留可以保釋嗎

行爲人因爲吸毒被拘留的,一般情況下是治安拘留。但如果此時不僅有吸毒行爲,同時還伴隨其他行爲,就包括非法持有大量毒品、容留他人吸毒、運輸毒品等等,那此時因爲涉嫌構成刑事犯罪,所以還有可能被刑事拘留。那一般公民因吸毒拘留可以保釋嗎?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公民因吸毒拘留可以保釋嗎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一百零七條 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公安機關認爲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由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條件的擔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標準交納保證金,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暫緩執行。

在我國沒有保釋,只有取保候審

吸毒屬於治安案件,因吸毒被處行政拘留的,對處罰有異議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公安機關認爲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可以辦理暫緩執行行政拘留,待複議結果出來以後,維持的,繼續執行行政拘留。

保釋是指“在被逮捕的人提供擔保或者接受特定條件的情況下將其釋放的制度”我國法律稱爲取保候審,是指偵查、起訴和審判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對被刑事追訴而又未被刑事羈押之人,爲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徵金,並出具保證書,以保證隨傳隨到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

對於被給予強制隔離戒毒的,是不可以暫緩執行。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一百零七條 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公安機關認爲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由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條件的擔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標準交納保證金,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暫緩執行。

如果是治安拘留的話,則不會涉及到保釋的問題,因爲本身治安拘留就是一種處罰措施。但要是屬於刑事拘留,那麼在符合規定條件的情況下,可以委託律師幫助申請保釋,也就是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