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申請取保候審嗎

取保候審是針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的強制措施。公司可以爲員工申請取保候審,並作爲保證人。
申請人爲保證被申請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遵守有關規定,提出由申請人擔任保證人。保證人系在市註冊並正常經營的有限責任公司,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申請人和保證人保證監督被保證人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做到:
(1)保證不離開本市;
(2)保證隨傳隨到;
(3)保證不干擾證人作證;
(4)保證不毀滅、僞造證據或串供。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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