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批准逮捕後取保候審可以外出嗎

不批准逮捕後取保候審可以外出嗎

不批准逮捕後取保候審可以外出。前提是必須經執行機關,即公安機關的批准。如果私自外出的,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六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二)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四)不得毀滅、僞造證據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