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逮捕後能取保候審嗎

批捕逮捕後能取保候審嗎

一、批捕逮捕後能取保候審

逮捕之後正常情況下不能取保候審,因爲逮捕的條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會的可能,所以才予以逮捕,因爲不適合取保或者監視居住的條件。但是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有下來情形的話,那麼還是可以取保候審的。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不宜羈押的,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審。

4.依法應當逮捕,但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

5.對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訊問、審查,認爲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

6.已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偵查、起訴、一審、二審的辦案期限內不能結案,採用取保候審方法沒有社會危險性的。

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規則》第37條第7項的規定,對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根據公安部《規定》第63條第5、7項的規定,對提請逮捕後,檢察院機關不批准逮捕,需要複議、複覈的,移交起訴後,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複議、複覈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審。

公安部《規定》第64條規定:對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最高人民檢察院《規則》第38條規定,對於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二、逮捕後家屬怎麼處理?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後家屬應該這樣做:

1、被批捕之後,公安機關會向親屬下發逮捕通知書,親屬要仔細檢視逮捕通知書,覈實嫌疑人被關押在那個看守所。

2、親屬要按時往看守所存錢和其他生活用品,向看守所覈實能夠存的物品,以防物品不能存而白跑一趟。

3、如果自己不知道怎麼做,可以找信得過的親朋好友統籌全局,出錢出力,幫助自己進行正確的決策。

千萬不能藥性所謂的花錢撈人,關係撈人等。也不要進行銷燬隱匿證據、轉移贓款等行爲,否則可能會犯包庇罪,自己也面臨法律制裁。

4、被批捕說明嫌疑人已經涉嫌刑事犯罪,親屬一定要第一時間委託律師作爲辯護人介入。事實上,被批捕之後再委託律師已經很晚了,律師介入越早越好,因爲很多案件事實上都是在批捕之前已經解決了。

5、律師進行會見,被逮捕之後,親屬是不允許到看守所會見嫌疑人的,刑事訴訟法規定只有律師能夠到看守所會見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告知嫌疑人應盡的義務和享有的合法權益。

6、請律師代位申請取保候審,被逮捕之後也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律師可以幫助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

7、請律師介入之後,親屬一定不要對律師有任何的懷疑,一定要將案件的實情告知律師。

因爲只有瞭解了案情的真實情況,律師才能據實力爭,達到最理想的結果。如果告知律師虛假的案情,那麼在辯護時,遇到突發 情況,由於律師事前不知道,很可能會引發其他後果。

8、委託律師之後,律師作爲案件的代理人,會全權代理案件,親屬可以定期向律師詢問案情的進展情況,律師也會告知親屬自己的辯護意見。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要對律師進行力所能及的幫助。

逮捕令下來意味着被逮捕的人是罪犯嫌疑人,然後會被起訴,法院根據手上掌握的事實判刑。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八條規定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經過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因爲逮捕時的證據還是不完備的,如果逮捕後查明的事實不是該人犯罪或者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該人有罪的,還是能無罪釋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