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批准逮捕了還能取保候審嗎

取保候審屬於臨時強制措施,適用於刑事訴訟的各個階段,因此檢查院批捕後,只要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仍然可以申請辦理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被批准逮捕了還能取保候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