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領取的條件是什麼?

養老金領取的條件是什麼?

一、養老金領取的條件是什麼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其養老金的領取條件爲:

1、本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辦理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

3、個人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

二、事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單位繳費比例,基本養老保險爲20%,職業年金爲8%;繳費工資基數,爲本單位參保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個人繳費比例,基本養老保險爲8%,職業年金爲4%,由單位代扣代繳。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按規定的項目和標準覈定,並實行“300%封頂、60%保底”,即:超過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三、事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領取條件

1、本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辦理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

3、個人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

四、事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享受的待遇

1、祖父、父、夫年滿60歲沒有生活來源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

2、祖母、母、妻年滿50歲沒有生活來源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

3、子、女(包括遺腹子、養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的子女)、弟妹(包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弟妹)年未滿十六歲或殘疾經過勞動行政部門鑑定爲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

4、子女雖然超過十六歲但仍在普通中學或職業中學、普通高等院校(不包括軍隊院校和研究生)就讀者;

5、職工自幼由他人撫養長大,現撫養人年滿60歲,女年滿50歲沒有生活來源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須依靠職工供養且共同居住者;

6、獨生子女其父母無論誰死亡,凡子女符合供養條件的都可作爲供養直系親屬,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待遇。

7、凡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其直系親屬當時不符合供養條件的,以後雖然符合供養條件也不能列爲供養直系親屬,不得享受有關待遇。

綜上所述,雖然單位爲員工繳納五險一金,但是生活中員工也可以個人支付相應的養老保險的,只要繳納保險到了一定的年限,符合領取養老金的條件後就可以正式領取養老金了,當然在社保帳戶中也可以查詢相關的養老金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