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檢察院通知辦取保候審是什麼意思?

一、如果檢察院通知辦取保候審是什麼意思?

如果檢察院通知辦取保候審是什麼意思?

檢察院通知辦理取保候審,就是說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可以申請在法院判刑前保釋,取保候審是強制措施的一種變更,簡單地說就是讓犯罪嫌疑人先出來,但後續還要繼續進行審判,若判處實刑仍要回去服刑。

取保候審,是指在刑事訴訟中,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礙偵查、起訴和審判,並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取保受審只是限制而不是剝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它是一種強度較輕的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二、申請辦理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

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害性的。3.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依法作出決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決定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執行。國家安全機關決定取保候審的,以及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辦理國家安全機關移送的犯罪案件時決定取保候審的,由國家安全機關執行。

綜上所述,如果接到檢察院通知辦理取保候審的消息,需要積極配合,犯罪嫌疑人辦理取保候審手續並獲得批准後就可以出來了,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相關規定要求,後期案情移交法院起訴,如果判處實刑的話,犯罪嫌疑人還是需要回去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