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關了一個月還能取保嗎

犯罪嫌疑人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取保: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取保候審的決定機關應當綜合考慮保證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審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性質、情節,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被取保候審人的經濟狀況等情況,確定保證金的數額。 提供保證金的人應當將保證金存入執行機關指定銀行的專門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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