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天不批捕自動變成取保候審嗎

37天不批捕自動變成取保候審嗎

37天不批捕自動變成取保候審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拘留之後,最多拘留的時間是37天;如果37天不批捕,不會自動變爲取保候審,如果還需要進一步偵查,那麼可以變更爲取保候審。變更爲取保候審,需要由申請人進行申請,例如犯罪嫌疑人的家屬代理律師等等,不需繼續偵查的,可以直接釋放。證明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如果超過期限沒有證據證明需要逮捕的,要立即釋放,如果需要繼續偵查,就要變更強制措施爲監視居住或者取保候審。如果公安機關沒有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及法定代理人或聘請的律師可以向偵查機關或檢察院提出申訴,要求解除拘留。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委託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認爲拘留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要求解除拘留。經審查情況屬實的,應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經審查未超過法定期限的,應當書面答覆申請人。

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被採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依法變更強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對於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綜上所述,不批捕就依法變更強制措施爲取保候審,不過取保了以後等公安機關偵查 ,如果始終證據不足的 就會撤案 ,但如果有充分證據的 話,案件往檢察院移送, 進入下一個刑事流程。但是如果37天不批捕的話是不會自動變成取保候審的,它只有符合這個條件,申請人去申請纔可以辦理取保候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