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醉駕取保候審後還會判刑嗎?

在上海醉駕取保候審後還會判刑嗎?

一、上海醉駕取保候審後還會判刑嗎?

行爲人醉駕的,將構成危險駕駛罪,將被判處拘役,並處罰金,被取保候審後,仍然會判刑。取保候審只是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證人或者保證金,保證其不逃避審判或者妨害後續偵查起訴工作的一種強制性措施,取保候審後並不影響其定罪量刑。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1、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3、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4、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二、取保候審執行程序是怎樣的?

1、提出申請:醉駕的犯罪嫌疑人及其親屬、法定代理人,應當場以書面的形式提出取保候審申請。

2、等待審覈:取保候審申請提出後,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會在7天內做出統一的答覆。同意取保候審的則由相應的司法機關簽訂《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並讓犯罪人提出擔保人或繳納保證金。不同意的則告知申請人拒絕的理由。

3、取保候審執行:公安機關爲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執行時向犯罪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並讓犯罪人簽名,告知取保候審期間犯罪人應遵守的規定即可。

三、取保候審期限屆滿後怎麼處理?

取保候審期限屆滿吋,依法應當解除取保候審。爲監督公安司法機關嚴格按照法定期限執行,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對取保候審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要求解除取保候審。取保候審即將到期,執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15日前書面通知原決定機關,由原決定機關作出是否解除取保候審的決定,執行機關在收到原決定機關的《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後,應當立即解除取保候審。

綜上所述,醉駕是一種危險駕駛行爲,在上海當事人醉酒後駕車會被公安機關立案,追究刑事責任,當事人符合條件可以在刑事偵查階段辦理取保候審。被取保候審後是否判刑需要法院根據醉駕情況、當事人認罪情況等因素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