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是否屬於違法犯罪

取保候審不算刑事處罰,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
取保候審不算刑事處罰,不會影響到工作。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取保候審在刑事訴訟中,由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爲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
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保證隨傳隨到,從而對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實施的一種強制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取保候審是否屬於違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