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原因司法鑑定有哪些?

交通事故原因司法鑑定有哪些?

交通事故一旦發生,其情形是十分嚴峻的,交通事故的檢驗也是非常嚴格的。按照相關司法條例,交通事故司法鑑定一般來說有十個步驟,每一個步驟都要嚴格的進行。而交通事故原因司法鑑定主要是在屍體檢驗、成傷機制鑑定、車輛機械故障鑑定、痕跡鑑定等步驟中進行。

交通事故在社會上是一個非常嚴峻的問題,當發生交通事故時司法鑑定室是必須要經過的一個步驟,那麼對於交通事故做司法鑑定有哪些項目法律也有相關規定的,具體如下:

1、屍體檢驗

屍體檢驗分爲屍表檢驗和解剖檢驗。 屍表檢驗是對交通事故致死屍體表面傷痕的例行檢驗,透過檢驗確認案件性質,證明死者體表傷痕是交通事故所致後果,查明死亡原因,分析死者傷痕成傷機制爲還原交通事故服務

解剖檢驗主要用於一是肇逃案,透過解剖屍體確定偵破方向,爲破案提供證據;

二是多車碰撞、碾軋屍體,尋找最先撞擊車輛,確認直接致死原因;

三是死因不明屍體查清死亡原因。

2、成傷機制鑑定

透過人體損傷檢驗確定損傷部位與交通事故傷害後果的因果關係,主要爲分析事故原因,排除非交通事故因素,調解損害賠償提供依據,對交通事故傷害對象傷情有疑問或當事人對傷害後果有爭議可進行成傷機制鑑定。

3、傷殘評定

交通事故受傷人員治療終結後,當事人認爲因交通事故致殘需按殘疾索賠的,作爲舉證需要可委託法醫作殘疾等級評定,當事雙方選擇由交管部門調解,傷者治療終結後可作傷殘評定。

4、安全性能檢驗

交通事故車輛檢驗對象爲: 交通死亡事故; 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或傷3人以上; 交通事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機動車無牌證或未按規定參加年度檢驗; 交通事故車輛類型不明確; 根據案情需對事故車輛檢驗、鑑定。

5、車輛機械故障鑑定

透過車輛特定部位拆解檢查尋找車輛故障,查明故障原因,用以區別人爲責任和機械故障。

6、輛定型鑑定

凡肇事車輛類型不明確應作車輛定型鑑定,以明確道路行駛權利。

7、痕跡鑑定

透過提取交通事故相關的接觸痕跡比對、化驗等檢驗手段,確定車、物、人是否有碰撞、刮蹭、碾軋等關係;不能確定肇事車輛,可透過整體分離痕跡鑑定確認脫落物質與車輛、物體、人體之間的關聯關係;事故車輛輪胎有爆裂,可透過輪胎痕跡鑑定確認輪胎爆胎原因;夜間發生事故且車燈損壞,可做燈光開啓冷熱光源鑑定,來確定車輛發生事故瞬間的開啓和關閉。

8、指紋鑑定

主要解決車輛駕駛人不確定交通事故案,不能確定車輛駕駛人可做指紋鑑定。

9、微量物質鑑定

透過對現場勘驗的微量物質成分檢驗,確定該物質與交通事故關係,常見微量物質有油漆、纖維、塑料、橡膠、油脂等。

10、物證鑑定

法醫對交通事故現場提取的人體毛髮、血液、皮肉組織等樣品,透過檢驗作出結論可爲辦案確認駕駛人或確定死者身份及認定人體與車輛或物體接觸提供證據。

交通事故司法鑑定應注意事項

1、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首先要有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所有賠償責任依據的開始。

2、對於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損害,主要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精神損害賠償等。 建立的基礎是傷殘等級鑑定基礎之上。傷殘等級鑑定是由專門的鑑定機構鑑定。

3、傷殘等級後確認後,依據當地的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以及受害人的年齡、戶籍來確認各項賠償責任。

4、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傷亡,可以聘請律師,律師費用也由將來的敗訴方承擔。

在交通發達的現今社會,交通安全的管理力度不斷加大,但仍然有很多的交通事故發生。這類案件一旦發生,就要嚴格地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去承擔責任,爲過失行爲買單。其中,交通事故原因司法鑑定就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需要鑑定很多方面內容來綜合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