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鑑定結果輕傷二級是什麼程度

司法鑑定結果輕傷二級是什麼程度

司法鑑定結果輕傷二級是什麼程度

輕傷二級是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發的併發症,未危及生命;遺留組織器官結構、功能輕度損害或者影響容貌。

根據人體損害鑑定標準,法醫鑑定爲準,一級嚴重一些,二級輕一些,都是故意傷害罪的立案標準。

如鑑定爲輕傷或者重傷,行爲人則構成犯罪,依據《刑法》將追究其刑事責任。量刑標準爲,輕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重傷則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傷殘則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鑑定結果是輕微傷的,可以做治安處罰。就法醫鑑定而言,當然是輕傷一級比輕傷二級重。但是,就民事賠償和刑事責任的承擔而言,輕傷一級或輕傷二級是沒有區別的,因爲審判實務確定和判決賠償標準的依據,即最高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並沒有區分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更沒有確立不同的賠償標準。

而《刑法》及相關的司法解釋,在規定傷害罪的刑事責任時,也沒有將輕傷區分爲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也並沒有規定不同的量刑標準。原有的《人體重傷鑑定標準》、《人體輕傷鑑定標準(試行)》並沒有將重傷分爲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輕傷分爲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而新的《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對重傷和輕傷做進一步的細化區分,主要目的是爲了加強人身損傷程度鑑定標準化、規範化工作,例如在法醫鑑定中處理傷病關係時有這樣細緻的區別,就可以妥善處理好在舊的鑑定標準下難以解決的一些問題:損傷與既往傷/病共同作用的,即二者作用相當的,應依據本標準相應條款適度降低損傷程度等級,即等級爲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的,可視具體情況鑑定爲輕傷一級或者輕傷二級,等級爲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的,均鑑定爲輕微傷。

司法鑑定二級肇事人需要根據鑑定報告的等級進行賠償。司法鑑定一般會有專業的鑑定機構或者是指定的甲級醫院,只有被認可的機構或者是醫院做出的鑑定報告纔會有法律依據,其他的都不可以作爲依據,如果對鑑定結果有意見的也是可以重新進行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