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打傷司法鑑定二級輕傷後果如何

把人打傷司法鑑定二級輕傷後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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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人與人的交往過程中總會發生大大小小的摩擦,這些火花有的會引發一些口角之爭,有的則會引發打架鬥毆事件,有打架的就必定有人受傷,那麼把人打傷司法鑑定二級輕傷之後,會有什麼後果呢?具體會承擔多少賠償金呢?下面讓我們瞭解一下。


一.如果鑑定是輕微傷,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行爲人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如果鑑定結果是輕傷,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等費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民事賠償的範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那麼,輕傷二級是什麼標準呢?

1.人體損傷鑑定標準

根據最新《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人體損失程度由重至輕劃分爲重傷一級、重傷二級、輕傷一級、輕傷二級和輕微傷五個等級,將重傷分爲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輕傷分爲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重傷二級是重傷的下限,與重傷一級相銜接,重傷一級的上限是致人死亡;輕傷二級是輕傷的下限,與輕傷一級相銜接,輕傷一級的上限與重傷二級相銜接。更加符合訴訟要求,爲法官提供了更明確的量刑依據,同時也透過技術標準限制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2.輕傷二級是什麼程度以及責任承擔

輕傷二級是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發的併發症,未危及生命;遺留組織器官結構、功能輕度損害或者影響容貌。根據人體損害鑑定標準,法醫鑑定爲準,一級嚴重一些,二級輕一些,都是故意傷害罪的立案標準。

俗話說,“小不忍則亂大謀”,在日常生活、交往中,能避免發生不必要的爭執時就儘量避免,退一步海闊天空,對雙方都好,如果一不小心把人打傷司法鑑定二級輕傷,不僅自己承擔損失,對方也要忍受痛苦。所以,能忍則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