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跡鑑定申請人需提交的資料有哪些?

筆跡鑑定申請人需提交的資料有哪些?

一、筆跡鑑定申請人需提交的資料有哪些?

筆跡鑑定,是對人透過書寫活動形成的字跡進行的鑑認、識別活動。人的書寫習慣具有特定性和穩定性,並在筆跡中得到反映。透過對筆跡的檢驗,可判明檔案中的筆跡由幾個人所寫,是否由某人所寫,利用筆跡進行人身同一認定,證實檔案的真僞。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被鑑定者的身份證複印件

2、訴狀複印件

3、需檢材料

4、與檢材同時期的比對樣本

5、被鑑定人書寫的實驗樣本

二、 筆跡鑑定中檔案檢驗的定義有三層涵義:

第一,檔案檢驗是研究識別鑑定檔案物證理論和方法的科學。它所研究的對象是與案件有關的各種檔案物證,主要研究檔案物證的各種現象及內在的規律特點,還研究各種因素對檔案物證所產生的影響,以揭示,kkklk識別鑑定檔案物證的科學方法。

第二,檔案檢驗是多種學科知識和研究成果的產物。由於檔案物證種類繁多、形式各異,實踐中需要解決的問題又十分複雜,這就決定了檔案檢驗的基礎科學知識相當廣泛,涉及到哲學、文字學、語言學、心理學、生理學、物理學、數學、化學等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和技術科學的各個領域。離開上述科學知識和方法,文檢工作就無法開展,同時各個學科的發展、相互滲透與綜合又爲檔案檢驗技術開闢了更加廣闊的前景。

第三,檔案檢驗的目的是爲偵查和訴訟審判工作服務的。一方面,文檢技術是刑事技術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公安、檢察機關的偵查手段之一,透過對檔案物證的檢驗鑑定,可爲偵查工作指明方向或證實犯罪;另一方面,文檢技術也是司法鑑定的一項重要內容,其鑑定結論也是證明案件事實的重要訴訟證據。

需要明確的是,由於筆跡鑑定的準確性和精度並不是很高,所以在進行筆跡鑑定時,是需要提供相關的樣本材料和實驗材料的,並且如果筆跡的形成時間越久,其準確性也就越差,具體情況應當結合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認定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