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安機關提交筆跡鑑定申請

向公安機關提交筆跡鑑定申請

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託法定鑑定單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鑑別和判斷的一種活動。在刑事訴訟過程中行爲人對於某些專業性的問題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請司法鑑定的,由於司法鑑定的結果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刑事訴訟結果,所以行爲人應該依法去有鑑定資格的機構進行司法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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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跡鑑定報案後公安機關會主動申請嗎

爲了調查取證公安機關可能會主動申請做筆跡鑑定,這是警察對案件調查取證的過程,是受法律保護的。

按照《司法鑑定程序通則》規定,司法鑑定機構應當在與委託人簽訂司法鑑定協議書、收到送檢材料和鑑定費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委託事項的鑑定。特殊情況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