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司法鑑定、司法鑑定必須做嗎?

什麼是司法鑑定、司法鑑定必須做嗎?

在當今訴訟程序中,證據不論在什麼情況下都是訴訟案件的核心,是對案件進行公證裁決的關鍵因素。我國司法在很多情況下奉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判定規則,爲了論證當事人提出的情況需要舉出能證明真實性的證據。司法鑑定是獲得證據的有效手段,那麼到底司法鑑定必須做嗎?下面跟隨本站小編去一探究竟吧。

一、什麼是司法鑑定

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鑑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意見的活動。

或者說,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託法定鑑定單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鑑別和判斷的一種活動。

二、什麼情況下需要做司法鑑定?

據以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無法確定時,可以做司法鑑定。民事、行政案件的訴訟當事人、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以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爲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向偵查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保險理賠機構、工傷保險等部門就案件涉及的某些專門性問題提出進行司法鑑定請求。

三、必須要做司法鑑定嗎

在案件的訴訟過程中,當事人爲了實現自己的訴訟目的需要收集各種證據提交給司法機關。其中有些證據是可以透過當事人自身的能力或努力獲取的但是也有一些證據必須要藉助其他的專業技術手段才能得到。

司法鑑定有幾類情況,一類是刑事責任方面的指輕微傷、輕傷、重傷。二是民事賠償責任方面的,傷殘等級鑑定。司法鑑定結論作爲一種專業性極強的特殊證據,在訴訟過程中起着舉足輕重的作用,一定程度上決定着案件的最終判決結果。然而,在通常社會環境下生活的普通當事人很難具備獲取這種結論所必需的專業知識,即便是掌握一定的知識做出判斷,其對司法機關的說服力也遠不能與司法鑑定結論相比。司法機關爲正確適用法律,一般也會要求對涉及到專門性問題的案件進行司法鑑定,並根據鑑定結論做出判斷。

司法鑑定的範圍包羅萬象,凡是訴訟中僅憑辦案人員直觀感覺或邏輯推理無法進行鑑別和判斷的問題,都需要進行司法鑑定,其中涉及到一般個體訴訟當事人的多爲法醫類和物證類的司法鑑定。普通當事人想要在這些專業性很高的領域裏透過自身的力量來獲取證據應該說幾乎是無法完成的。這就意味着如果在訴訟過程中遇到相關問題需要進行司法鑑定時,那麼作爲當事人將別無選擇。因此,透過司法鑑定獲取證據不但最爲直接和有效,而且在某種程度上來講,也是唯一的途徑。

做司法鑑定必須做的原因:從司法鑑定的證據屬性分析,它屬於法院審判的重要組成部分。審判權實質上由裁判權和證據審查權兩部分組成,司法鑑定屬於證據審查權的一項內容。人民法院實行“立案與審判分離、審判與執行分離、審判與監督分離”,其作用在於實現司法公正,爲審判大格局服務。從司法鑑定的科學屬性分析,它作爲一門新興的學科,是與科學技術的發展緊緊相連的,必須反映出當今科技日新月異的特點。

除了法律規定的幾種舉證責任倒置的情形外,絕大多數的案件都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當事人透過訴訟的途徑要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就需要在提起訴訟的同時,提供必要的證據來支援其訴訟主張。司法鑑定結論作爲最具有證明力的證據,對於案件的立案和審理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以司法鑑定方式獲取證據卻需要支付一定費用,這就使得部分訴訟請求合理,在有充分證據支援的情況下完全有勝訴可能的當事人,由於其自身經濟困難原因,最終導致因證據不足而不能立案或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因證據不足而敗訴。

根據閱讀上文內容介紹可知,針對司法鑑定必須做嗎這個問題,給出的建議是儘量進行司法鑑定的程序,因爲必要的司法鑑定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幫助案件受理,幫助當事人進行證據的收集和整理。但還是應結合案件實際,對案件是否必要進行司法鑑定進行評估,目前司法鑑定的費用還較昂貴,國家應加強此方面的支援,對困難人羣進行必要的專業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