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鑑定超出委託事項合法嗎?

司法鑑定超出委託事項合法嗎?

一、司法鑑定超出委託事項合法嗎?

司法鑑定超出委託事項顯然是不合法的,進行司法鑑定必須在委託事項的範圍之內。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鑑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意見的活動。或者說,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託法定鑑定單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鑑別和判斷的一種活動。

二、司法鑑定申辦流程

申辦材料:1、申請表;2、身份證、專業技術職稱、行業執業資格、學歷、符合特殊行業要求的相關資格、從事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專業技術水平評價及業務成果等證明材料;3、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辦理程序:個人申請從事司法鑑定業務,應當由擬執業的司法鑑定機構向司法行政機關提交相關材料:個人兼職從事司法鑑定業務的,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其兼職從事司法鑑定業務的書面意見。經審覈符合條件的,省級司法行政機關作出准予執業的決定,頒發《司法鑑定人執業證》;不符合條件的,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書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鑑定機構並說明理由。

三、辦理時限:法定時限

司法鑑定機構不得受理的委託鑑定有哪些

《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第十六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鑑定委託,司法鑑定機構不得受理:

(1)委託事項超出本機構司法鑑定業務範圍的;

(2)鑑定材料不真實、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3)鑑定事項的用途不合法或者違背社會公德的;

(4)鑑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鑑定執業規則或者相關鑑定技術規範的;

(5)鑑定要求超出本機構技術條件和鑑定能力的;

(6)不符合本通則第二十九條規定的;

(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情形的。

對不予受理的,應當向委託人說明理由,退還其提供的鑑定材料。

司法鑑定必須保證在委託事項的範圍之內,這樣才能保證司法鑑定結果的合法性,才能保證司法鑑定本身的合法性,否則司法鑑定都毫無佐證的意義。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鑑定程序中,應當對司法鑑定的項目和委託的範圍進行明確規定,確保司法鑑定不能超越這些範圍,而導致其它違反相關規定的事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