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緩減刑最低的刑期是多久?

死緩減刑最低的刑期是多久?

一、死緩減刑最低的刑期是多久?

死緩減刑最低的刑期是多久是要看情況的。

第一種:死緩犯不屬於限制減刑的,最低17年能夠出獄。這17年包括15年刑期和2年考驗期。

死刑緩期執行罪犯減爲無期徒刑後,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服刑二年以後可以減爲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服刑二年以後可以減爲二十三年有期徒刑。

死刑緩期執行罪犯經過一次或幾次減刑後,其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十五年,死刑緩期執行期間(2年)不包括在內。所以,不限制減刑的死緩,最少要坐17年纔可以出獄。

第二種:限制減刑。

限制減刑的對象:對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對其限制減刑。

無期徒刑執行期間,雖可繼續適用減刑,但實際執行刑期不能少於25年;死緩期滿後因重大立功依法減爲25年有期徒刑的,實際執行刑期不能少於20年。加上死緩的兩年,總計也得22年。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條

【死緩變更】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爲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爲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後執行死刑;對於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