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罪辯護律師的權利主要有哪些

一、綁架罪辯護律師的權利主要有哪些?

綁架罪辯護律師的權利主要有哪些

1、有依法執行辯護職務受國家法律保護,不受任何單位、個人干涉的權利;

2、有查閱案卷、瞭解案情的權利;

3、有與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的權利;

4、有經許可或同意向有關單位、個人調查與取證的權利;

5、有申請延期審理的權利;

6、法庭調查時有發問的權利;

7、有對證人、證言詢問、質證和對證據提出異議的權利;

8、有申請周取新證據的權利;

9、有參加法庭辯論的權利;

10、有拒絕辯護的權利;

11、經被告人同意,有代被告人提出上訴的權利;

12、對於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和偵查人員侵犯公司訴訟權利或有人身侮辱行爲的,有提出控告的權利;

13、有獲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抗訴書副本,自訴人的起訴狀、上訴狀副本,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副本等各種訴訟文書副本的權利;

14、有在開庭前3天得到出庭辯護通知書的權利;

二、綁架罪量刑標準

以勒索財物爲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爲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以勒索財物爲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三、辯護律師在享受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以下義務:

1、執行辯護職務必須嚴格遵守法律,屬守律師的工作紀委和職業道德規範;

2、必須認真履行辯護職責,依法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3、不得故意歪曲或捏造事實,毀滅證據或製造假證,不得與被告人相互串通,包庇被告人使其逃避應得的懲罰;

4、對在擔任辯護人期間接觸到的國家祕密和個人隱私要保守祕密,不得泄露;

5、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要嚴格遵守監所的有關規則;

6、要按時出庭,遵守法庭守則,嚴格遵守和執行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

7、在庭審中要尊重司法工作人員,維護公安、司法機關的尊嚴。

律師所享有的這些權利都是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的,比如律師雖然可以在法庭上發問,但是律師不能在證人或公訴方還沒有陳述完的情況下,隨時隨地打斷當事人的發言。不過,辯護律師並不是幫助涉嫌參與綁架罪的犯罪嫌疑人脫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