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員發生了既遂結果是什麼?

一、犯罪人員發生了既遂結果是什麼?

犯罪人員發生了既遂結果是什麼?

犯罪既遂的結果就是犯罪嫌疑人將案件事實完成已經構成違法。犯罪新人需要承擔相關的刑事責任,並且會根據相關刑法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進行一定的判刑處理。犯罪既遂作爲犯罪的基本形態,是認定其他未完成犯罪形態的一個重要參照標準,因此,確立科學而又合理的犯罪既遂標準,對於準確量刑是非常重要的。

二、犯罪既遂的形式有哪些?

根據《刑法》分則各種犯罪構成的具體規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論,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幾種形式:

1、行爲犯。也稱舉止犯,是指行爲人只要實施了刑法規定的某種行爲,即已構成既遂的犯罪。

2、結果犯。是行爲人所實施的犯罪行爲,必須發生了法定的結果,才構成既遂的犯罪。

3、舉動犯。也稱爲即時犯,是指按照法律規定,行爲人一着手犯罪實行行爲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構成要件,從而構成犯罪既遂的犯罪。

4、危險犯。是行爲人實施的犯罪行爲,足以造成某種危害結果的特別危險狀態而構成既遂的犯罪。

既遂犯的刑事責任,根據刑法分則對所觸犯法條規定的法定刑直接處罰。

三、犯罪既遂的兩者的區別有哪些?

1.犯罪結果不同:未遂的結果是犯罪目的無法完成,既遂則是完成了犯罪目的。

2.定義不同: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實施完成的是既遂。

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關法律行進審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減免,可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綜合上面所說的,犯罪人員只要產生了既遂的結果就代表着犯罪人員的罪行已經成立,從而就算是觸犯了我國的刑事條款,但對於在形態上面也會結合不同的案件來進行認定,所以,執法人員在處理的時候都是有結合實際情況來,從而才能讓違法者受到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