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3%,一般納稅人稅率17%
增值稅納稅人
根據增值稅暫行有關規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爲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增值稅稅率:
第二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爲17%。
(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爲11%:
1.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圖書、報紙、雜誌、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除本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爲6%。
(四)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爲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國務院規定範圍內的服務、無形資產,稅率爲零。
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第十二條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爲3%,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消費稅 稅率10%
消費稅納稅人是誰?
根據《消費稅有關規定》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本條例規定的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國務院確定的銷售本條例規定的消費品的其他單位和個人,爲消費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消費稅。
稅率是多少?
第二條 消費稅的稅目、稅率,依照本條例所附的《消費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消費稅稅目稅率表 四、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
1.金銀首飾、鉑金首飾和鑽石及鑽石飾品 5%
2.其他貴重首飾和珠寶玉石 10%
三、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
根據《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第四條個體工商戶以業主爲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人。
計稅方法:第七條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餘額,爲應納稅所得額。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爲百分之二十。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綜合所得適用)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二(經營所得適用)
四、城市建設維護稅
納稅人
根據城市維護建設稅有關規定》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爲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稅率
根據《城市維護建設稅有關規定》第四條 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如下:
(一)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爲百分之七;
(二)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爲百分之五;
(三)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者鎮的,稅率爲百分之一。
五、教育費附加
納稅人:
根據《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第二條 凡繳納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除按照《國務院關於籌措農村學校辦學經費的通知》(國發〔1984〕174號文)的規定,繳納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的單位外,都應當依照本規定繳納教育費附加。
稅率
根據《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第三條 教育費附加,以各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的稅額爲計徵依據,教育費附加率爲3%,分別與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同時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