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羣衆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罪怎麼處罰量刑的?

一、大型羣衆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罪怎麼處罰量刑的?

大型羣衆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罪怎麼處罰量刑的?

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成立大型羣衆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罪,應把握好如下幾個方面的內容:首先,本罪以發生嚴重後果爲限,沒有發生嚴重後果,不構成犯罪;其次,行爲人在主觀方面是過失,故意心態不構成本罪;再次,違反公共場所羣體性活動相關安全規定是本罪成立的前提,沒有違反該規定的,不構成本罪。

對大型羣衆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是: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只有造成重大傷亡事故發生或其他嚴重後果的才構成犯罪,即致人死亡的,致多人重傷的,或者是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等。

二、大型羣衆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犯罪主體是對發生大型羣衆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2、主觀方面表現爲過失,即行爲人應該預見到自己在大型羣衆性活動中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爲,可能會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因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雖然已經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從而造成危害結果發生;

3、犯罪客體是公衆活動場所的公共安全;

4、客觀方面是在舉辦大型的羣體性活動中,違反在公共場所的羣體性活動中相關的安全管理規定,沒有履行相關的注意、管理等義務,發生了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

認定大型羣衆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罪,需要對行爲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涉案情節嚴重的,也可以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這項罪名的犯罪主體屬於特殊的主體,需要是活動的直接負責人員或直接主管人員,主觀方面需要有過失的行爲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