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交罰金表現好能減刑嗎?

沒交罰金表現好能減刑嗎?

一、沒交罰金表現好能減刑嗎?

1、不交罰金,會直接影響法院的立功減刑。

2、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判處的罰金,一般是在判決沒有正式宣判前就要求繳納的。如果不交,本來可以判處緩刑的,一般就判處實刑了,比如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執行的,直接就判處3年有期徒刑,人就送到監獄去了。如果本來就是實刑,不交罰金的,可能直接在刑期上,上浮10%至20%。比如原來判處5年的,現在就判6年了。

3、交罰金的,在判決執行過程中,對減刑、假釋等也是有限制的。總之,對於罰金刑,幾年前,最高人民法院就有個通知,其精神是:對於拒絕繳納罰金的,必須在刑期以及執行方式上有所體現,必須在以後的實際執行中有所體現,即在假釋、減刑必須有所限制。

二、罰金的適用方式?

1、單科式。《刑法》規定的單科罰金主要適用於單位犯罪。例如,《刑法》第387條規定的單位受賄罪和第393條規定的單位行賄罪,對單位判處罰金。在這種情況下,罰金只能單獨適用。

2、選科式。在罰金單獨適用的情況下,《刑法》規定罰金與其他刑種並列,可供選擇適用。例如:根據《刑法》第275條規定,犯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在這種情況下,罰金作爲一種選擇的法定刑,只有單獨適用,不能附加適用。

3、併科式。在罰金附加適用的情況下,明確規定判處自由刑時,必須同時並處罰金。例如,《刑法》第326條規定的倒賣文物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在這裏,罰金只能附加適用,不能單獨適用。

4、複合式。複合式是指罰金的單處與並處同時規定在一個法條之內,以供選擇適用。

雖然不交罰金也有可能減刑,但是對減刑還是有所影響的,所以要結合具體的實際情況來看,有些確實是因爲經濟困難交不起罰金,但是相對那種明明交的起卻不交的情況,那麼性質就完全不一樣了,所以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不交罰金可能會影響到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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