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判緩刑能不能出國?

當事人判緩刑能不能出國?

日常生活中,醉駕、危險駕駛、交通肇事等行爲都是構成犯罪的,法院審理這類案件,基本量刑在三年以下。對於認罪態度好,情節輕微的,還可以判處緩刑,這樣等緩刑結束後,法院會重新考慮是否執行原來判決。那麼,當事人判緩刑能不能出國?小編透過本文和大家講一下。

一、當事人判緩刑能不能出國?

判緩刑的人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出國出境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批准。根據《刑法》第七十五【緩刑期間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2、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3、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4、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緩刑稱暫緩量刑,也稱爲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爲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二、緩刑的適用範圍和條件是什麼?

緩刑適用於3年以下有期徒刑(數罪併罰時決定執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況下,若其中一罪有判處緩刑的量刑,應附加吸收原則,使緩刑不再執行),中期和長期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團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另: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通常稱爲“死緩”,是收監,注意區分。

1、被判處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法院認爲暫不執行所判刑罰也不致於再危害社會;

3、罪犯不屬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也就是說,適用緩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經被判處刑罰的前提下,再考慮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現,認定其放在社會上是否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決定是否執行刑罰。如何準確把握適用,關鍵在於怎樣來認定已被判刑的罪犯“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

透過本文,小編給出了當事人判緩刑能不能出國這個問題的答案。根據刑法有關規定,判處緩刑必須符合一定條件,在緩刑期間,犯罪分子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如果因爲特殊需求,是可以出國的。但是這個要經過法院批准才行。另外,在緩刑期間,犯罪分子要定期向法院報告自己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