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緩刑的人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出國出境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批准。根據《刑法》第七十五條【緩刑期間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