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罪什麼時候能到檢察院審查起訴?

尋釁滋事罪什麼時候能到檢察院審查起訴?

一、尋釁滋事罪什麼時候能到檢察院審查起訴?

一般在兩個月左右,對於刑事案件,從犯罪嫌疑人被檢察院批准逮捕,到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正常情況下要經三到四個月左右的時間。但是,如果屬於案情複雜、有補充偵查等情形的,則所經過的時間則可能更長。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人民檢察院對於偵查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因犯尋釁滋事罪而被公安機關移送檢察審查起訴後,一般情況下法院會在二個月左右開庭。但如果有檢察院退查等情況的,時間表也可能會較長。

二、尋釁滋事罪怎麼立案?

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爲。根據法律的規定,尋釁滋事罪,必須是行爲情節惡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才構成犯罪。對於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尋釁滋事行爲,只能以一般違法行爲論處。

1、構成尋釁滋事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尋釁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糾集他人三次尋釁滋事(每次都構成犯罪),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尋釁滋事次數、傷害後果、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尋釁滋事罪被捕後,兩個月能到檢察院審查起訴,隨意毆打他人,侵佔公私財物,在公衆場所起鬨鬧事,情節惡劣的需要按照尋釁滋事罪立案處理,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犯罪情節較輕,社會危害性不大的尋釁滋事行爲,按照一般的違法行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