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部門強制執行期間公司破產怎麼辦

一、執法部門強制執行期間公司破產怎麼辦?

執法部門強制執行期間公司破產怎麼辦

執法部門在強制執行期間公司宣佈破產,申請人可以申報債權。根據《企業破產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不必申報,由管理人調查後列出清單並予以公示。職工對清單記載有異議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職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有什麼區別?

行政強制措施與行政強制執行均屬於行政強制,兩者也都透過一定的強制性措施表現出來,但二者仍有着明顯的區別:

1、目的不同。

行政強制執行的目的在於強制相對人履行義務或達到與履行義務相同的狀態;行政強制措施的目的則是使相對人的人身與財產保持一定的狀態,從而預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發生或可能發生的違法行爲或危險狀態。

2、前提不同。

行政強制執行的前提是法定義務人不履行法定義務;行政強制措施不以行政相對人不履行法定義務爲適用條件,而是以危害社會的行爲或事件的發生爲前提。

3、動因不同。

行政強制執行的起因只能是義務人負有不作爲義務而作爲或負有作爲義務而不作爲的行爲;而行政強制措施的起因,既可以是危害社會的行爲,也可以是危害社會的事件的發生,甚或是一種狀態的出現。

4、實施主體不同。

行政強制執行的實施主體包括行政機關和人民法院;行政強制措施的實施主體只有行政機關。

5、結果不同。

行政強制執行的結果是以義務人履行義務或達到與履行義務相同狀態而結束;行政強制措施在情況調查清楚後,經認定不需要繼續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應該解除強制、恢復原狀,經認定需要繼續實施強制措施的,應依法採取相應的處理決定。

所以說,司法部門對公司實行強制執行的,如果公司宣告破產,提出強制執行的申請人可以申報債權。對於債務人所欠的債務,調查部門的工作人員可以對公司的財產調查後進行公示。如果當事人有異議的,可以要求進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