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詐騙罪成立怎麼判?

法律規定詐騙罪成立怎麼判?

一、法律規定詐騙罪成立怎麼判?

法律規定詐騙罪成立將會根據詐騙的數額大小來做出不同的量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爲“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二、關於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有哪些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達到規定的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透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發佈虛假資訊,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並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應當分別認定爲《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以非法佔有,透過其他的手段獲得他人的財產,達到數額較大程度的將會符合詐騙罪的立案標準,因此將會由公安機關對此作出偵查,一般情況下,這種情況將會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來處罰。但是不排除詐騙數額巨大的,將會按照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