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殺人但人沒死被抓會構成故意殺人罪嗎?

有些人爲報復、謀財等故意殺人,實施殺人行爲後,對方沒死以爲已經死亡,經他人搶救後又活過來,即故意殺人沒死。那麼,行爲人被抓獲後,認爲自己故意殺人的目的沒達成,所以可能不構成故意殺人罪。其實,是否構成故意殺人罪,需要先確定是否符合構成要件。

故意殺人但人沒死被抓會構成故意殺人罪嗎?

按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需要滿足以下幾個要件:

1、行爲的對象:生命權

故意殺人沒死,但行爲人這一行爲已經侵犯到他人的生命權。

2、實施的行爲:違法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公民的生命權神聖不可侵犯,所以行爲人的故意殺人行爲違反法律規定。

並且,行爲人故意殺人使被害人生命遭受威脅,雙方存在因果關係。

3、行爲人的客觀要求:一般主體

具體而言,就是要求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體:

(1)刑事責任年齡: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即要負刑事責任。

注意,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罪的,也要負刑事責任。

(2)刑事責任能力:行爲人對自己行爲的辨認能力與控制能力。

4、行爲的主觀要求:故意

行爲人實施殺人行爲時,主觀上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換句話說,就是要致對方於死地的想法。

因此,只要滿足以上的要件,那麼將構成故意殺人罪。即使最後沒造成死亡後果,但是確實給受害人生命帶來威脅的,依然可以構成故意殺人罪。

不過,故意殺人沒死,行爲人可以被認定爲故意殺人未遂,所以,行爲人及其家屬可以從造成的後果做罪輕辯護等。如果依靠自身無法辯護的,那麼建議在必要時可以找個專業律師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