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民罵人能定什麼罪?

一般公民罵人能定什麼罪?

一、一般公民罵人能定什麼罪

罵人犯法會定侮辱罪。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爲。犯此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透過資訊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爲,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二、侮辱罪的構成要件具體是什麼

侮辱罪的構成要件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和名譽權。人格尊嚴權和名譽權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權利。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爲。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並且具有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的目的。間接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

三、侮辱行爲包括哪些

(1)暴力侮辱人身,這裏所講的暴力,僅指作爲侮辱的手段而言。例如以糞便潑人,以墨塗人,強剪頭髮,強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動作等,而不是指毆打、傷害身體健康的暴力。如果行爲人有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故意和行爲,則應以傷害罪論處。

(2)採用言語進行侮辱,即用惡毒刻薄的語言對被害人進行嘲笑、辱罵,使其當衆出醜,難以忍受,如口頭散佈被害人的生活隱私、生理缺陷等。

(3)文字侮辱,即以大字報、小字報、圖畫、漫畫、信件、書刊或者其他公開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隱私,詆譭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

罵人就意味着侮辱了他人,只有構成嚴重的行爲纔會按侮辱罪來進行判決,但對於此罪是屬於自訴案件,一般只有受害方收集證據向法院起訴纔會獲得受理,如果本人不起訴執法人員即使知情,也是不會採取任何的措施,受害者本人取證有困難的,可以請求公安要機關幫助。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