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的刑法裁量規定是什麼

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戰時從重處罰。

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的刑法裁量規定是什麼

根據規定,軍人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指揮人員或者值班、值勤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爲,是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構成該罪應當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行爲人實施了阻礙指揮人員或者值班、值勤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爲。指揮人員和值班、值勤人員一般都負有重要、專門的職責,保證他們能正常執行職務,對於國防建設、國防安全都是重要的。故意以暴力或者威脅的方法阻撓、妨礙指揮人員或者值班、值勤人員執行職務,不僅侵害了他們的人身權利,更重要的是使他們無法  正常執行職務,對國家的國防利益和軍事利益造成危害。對於那些使用武器阻礙指揮人員或者值班、值勤人員執行職務的、糾集多人阻礙執行職務的以及其阻礙執行職務的行爲給軍事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等嚴重阻礙執行職務的情況,應當比一般的阻礙執行職務的犯罪處以更重的刑罰。

2.必須是以暴力或者威脅的方法阻礙執行職務。阻礙指揮人員、值班、值勤人員執行職務的方法很多,有的屬於暴力或者威脅的方法,如對正常執行職務的人員進行毆打、威脅殺傷等行爲,這類行爲嚴重妨礙了指揮人員、值班、值勤人員執行職務,對國防利益和國家軍事利益危害比較嚴重,應當對行爲人追究刑事責任。有的不屬於暴力、威脅方法,而是以設定障礙等其他方法阻礙執行職務的,雖然不構成犯罪,也應當對行爲人予以批評教育或給予適當的處分。根據刑法的規定,對於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指揮人員或者值班、值勤人員執行職務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的,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規定對戰時犯本罪的,從重處罰。在戰時,阻礙指揮人員或者值班、值勤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爲其危害性比平時要大,對軍事利益造成的危害也相對較大,因而必須從重處罰。就是要對在戰時阻礙指揮人員或者值班、值勤人員執行職務的犯罪行爲,在法律規定的刑罰幅度內從重處罰。

阻礙軍人執行職務罪,指的是透過以暴力或者是威脅的方式,從而阻礙軍人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爲。在實際生活當中,如果有此種行爲的話,量刑標準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來進行判斷,如果是戰爭時期有此種行爲,那麼會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