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可以告父親重婚罪嗎?

子女可以告父親重婚罪嗎?

一、子女可以告父親重婚罪嗎

子女是有權訴訟父親重婚罪的。任何公民發現有犯罪活動的,有權利和義務向公安機關舉報犯罪活動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二、主張婚姻無效怎樣去法院起訴

根據重婚、近親結婚、隱瞞傳染疾病者三種類型來提供相應的資料進行起訴,向人民法院起訴,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應根據導致婚姻無效的原因與理由提供相應的,能證明導致因婚姻無效的證據及相應的材料。根原因和理由的不同應提供不同的證據與材料:

1、以重婚爲理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要材料爲結婚證和雙方的身份證,以及能夠證明該婚姻屬於重婚的證據等等。

2、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爲理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要提供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和其他能證明夫妻雙方當事人之間的近親屬關係的證明材料等。

3、以婚前前患有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且婚後難以治癒的爲理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應該提供結婚證、雙方身份證和醫院的診斷證明書,和證明婚前患病,婚後難以治癒的相關材料(一般是醫學鑑定證明)。同時,人民法院在受理宣告無效婚姻的案件後,如果確實屬於無效婚姻,會就財產和子女問題一併判決,所以當事人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時最好還提供包括房屋產權證書、銀行帳戶、支票等各種財產清單等原件和複印件以及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主張意見。

三、重婚罪的行爲表現有哪些

1、有配偶或者明知公民有配偶而與之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結婚。

2、有配偶或者明知公民有配偶,不進行結婚登記,但是與之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生活的行爲。

3、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結婚的行爲。即已經有了一個婚姻關係,又與公民締結第二個婚姻關係。具有兩種形式: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公民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構成的重婚,只要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不論雙方同居與否,或是否舉行婚禮,重婚即已形成;事實上的重婚。

無論是近親還是普通公民都有權利向法院提起重婚罪的訴訟,如果公民隱瞞、包庇犯罪行爲,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所以在瞭解犯罪者的犯罪行爲後,應當第一時間提起訴訟,重婚是違法的,子女也不可包庇父母的犯罪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