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故意殺人是怎樣判的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殺人罪是行爲犯,只要行爲人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爲,就構成故意殺人罪。由於生命權利是公民人身權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實際被殺,不管殺人行爲處於故意犯罪的預備、未遂、中止等哪個階段,都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殺人怎樣判
故意殺人的,涉嫌故意殺人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司法實踐,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主要包括:
1、防衛過當的故意殺人。
2、義憤殺人,即被害人惡貫滿盈,其行爲已達到讓人難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處死。
3、激情殺人,即本無任何殺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將他人殺死,其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因被害人嚴重過錯而引起行爲人的情緒強烈波動;
(2)行爲人在精神上受到強烈刺激,一時失去理智,喪失或減弱了自己的辨認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3)必須是在激憤的精神狀態下當場實施。
4、受囑託殺人,即基於被害人的請求、自願而幫助其自殺。
5、生母溺嬰,即出於無力撫養、顧及臉面等不太惡劣的主觀動機而將親生嬰兒殺死。但如果因爲重男輕女,而殺害的,其主觀動機極爲卑劣,則不能以故意殺人罪的情節較輕情況論處。
6、其他情形。
應當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屬於情節嚴重的情形:
1、出於圖財、姦淫、對正義行爲進行報復、毀滅罪證、嫁禍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動機而殺人。
2、利用烈火焚燒、長期凍餓、逐漸肢解等極端殘酷的手段殺人。
3、殺害特定對象,如與之朝夕相處的親人,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會強烈震動、影響惡劣的殺人。
4、產生諸如多人死亡,導致被害人親人精神失常等嚴重後果的殺人。
5、民憤極大如犯罪人惡貫滿盈,羣衆強烈要求處死的故意殺人。
6、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上述文章中的內容,相信已經解答了關於故意殺人是怎樣判的的問題。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應該要多瞭解學習一些法律知識,這樣在遇到有法律問題時才能作出正確的判斷,纔可以更好的運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還有相關法律問題需要諮詢律師,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本站網會匹配專業律師爲您服務。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