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是在看守所還是在監獄服刑

一、拘役是在看守所還是在監獄服刑?

拘役是在看守所還是在監獄服刑

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是在看守所服刑,服刑期間,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刑法

第四十三條 【拘役的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二、被判處拘役一定可以宣告緩刑嗎?

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也不一定可以緩期執行,緩刑有嚴格的適用條件,根據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三、拘役和管制的區別有哪些?

1、含義與性質不同:拘役是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

2、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爲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管制的期限爲3個月以上2年以下。

3、對象不同:拘役一般只適用於犯罪性質比較輕微、社會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而管制適用於罪行性質輕、危害小、行爲人人身危險性較小的犯罪。

4、執行不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而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綜上所述,由於拘役的服刑時間並不是特別的長,再加上服刑期間犯罪分子被羈押的話,羈押一天可以折抵刑期一天,所以,法院的判決書生效以後不需要專門到監獄中服刑。犯罪分子在看守所服刑期間,親屬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探視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