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不足不起訴同案犯會留下案底嗎?

一、證據不足不起訴同案犯會留下案底嗎?

證據不足不起訴同案犯會留下案底嗎?

存疑不起訴不會留下案底。案底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但是如果確實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以後,會有案底。存疑不起訴說明行爲人並未被法院定罪,也就是無罪之人,自然沒有案底的。

被檢察院決定不起訴決定的當事人是否會有案底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1、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沒有違法犯罪事實而被決定不起訴的,則不會有案底。

2、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沒有違法犯罪事實而被決定不起訴,而且因犯罪情節輕微或具有《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而被不起訴的,仍會有本應的案底記載。

二、證據充分審查起訴有幾種類型?

審查起訴包括程序性審查和實體性審查,主要審查程序包括;

1.由案件承辦人負責審查案件的管轄、審查隨案移送的文書和證據材料,並作出適當處理。

2.審查案件的事實和證據以及法律的使用。應當認真審閱案件材料,包括訴訟文書和各種證據材料,仔細審查案件中的疑點和難點,得出正確的結論。

3.複覈與案件有關的事實和證據。審查起訴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應當聽取被害人和嫌疑人、被害人委託的人的意見。必要時,應當直接訊問證人、或者重新進行鑑定、堪驗和檢查。

4.審查過程中,可以要求公安機構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須的證據材料,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構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補充偵查。

5.承辦人審查後,應提出起訴或不起訴意見,報刑事檢察部門負責審覈,刑檢部門負責人提出審覈意見後,應報檢察長或檢察委員會決定。

不起訴沒有構成刑事犯罪,沒有刑事案底,對案件進行審查起訴時,有兩種類型,一種是程序性審查,一種是實體性審查,主要審查的是案件的管轄權,隨案件一起移交的卷宗、檔案、證據,要複覈與案件有關的事實,然後出具審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