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會坐多久牢?

一、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會坐多久牢?

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會坐多久牢?

沒有被限制減刑的死緩和被限制減刑的死緩是不同的,所以,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會坐多久牢是不確定的,有長有短。

根據《刑法》第五十條的規定,死刑緩期執行罪犯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爲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爲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死刑緩期執行罪犯經過一次或幾次減刑後,其實際執行的刑期,不得少於十二年(不含死刑緩期執行的二年)。

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是什麼意思

死刑緩期執行,是我國刑法所獨有的一種刑罰制度。它適用於那些應當判處死刑,但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罪犯。死刑緩期執行期限固定爲兩年。實行這個制度,是爲了體現不廢除死刑,但殺人要少的政策。它沒有放鬆對罪大惡極的罪犯的懲辦,同時又給某些罪犯以悔罪自新、重新作人、爭取減刑的最後機會。這種制度,對於瓦解敵人,懲罰和改造罪犯是有利的,而且可以爲國家儲存一批可以利用的勞動力。

三、對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犯罪分子怎麼處理

1、犯罪分子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2年期滿以後,減爲無期徒刑。所謂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爲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如故意殺人罪、搶劫罪。

2、犯罪分子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的,2年期滿以後,減爲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謂重大立功表現,是指阻止他人進行嚴重犯罪活動的;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有重大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3、犯罪分子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覈准,執行死刑。所謂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的,是指如果故意犯罪的,應當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由服刑地的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判,並作出有罪判決書。在認定構成故意犯罪的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進階人民法院依法覈准,執行死刑。

最後,死刑緩期兩年坐牢的時間不確定,但是死刑作爲最高刑罰,公民應該時刻警醒自己,遵紀守法,維護社會秩序的正常執行,不做與國家背道而馳的事情。刑罰的存在就是爲了警醒公民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