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借條要追究刑事責任嗎?

一、虛假借條要追究刑事責任嗎?

虛假借條要追究刑事責任嗎?

只是有虛假借條一般不追究刑事責任,但是憑藉虛假借條提起民事訴訟的,可能涉嫌虛假訴訟罪;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當事人透過僞造虛假的借條向法院提起虛假的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要承擔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七條 之一【虛假訴訟罪】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第一款行爲,非法佔有他人財產或者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與他人共同實施前三款行爲的,從重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二、借條怎樣寫才具有法律效力

(1)借條以借款人手寫爲佳,但要注意書寫規範。借條打印件同樣具有法律效力,但容易僞造。借款人簽名同時應按手印。借款人的資訊一定要寫清楚身份證號,並要在書寫借條時要求借款人提供原件進行覈對。

(2)借款發生的日期—定要寫清楚,最好精確到日,可以在借條中約定還款日期,未約定還款日期的,借款人可隨時主張返還,約定了還款日的,需在還款日屆滿時,方可要求返還。還款日屆滿仍未返還的,出借人應在三年內起訴,逾期可能喪失勝訴權。

(3)借款金額要同時用數字和中文大寫,並寫清幣種,如“人民幣100000.00元整(人民幣拾萬元整)”防止持有借條的人篡改。

(4)款項的交付儘量選擇銀行轉賬的方式,可以在借條中明確對方收取款項的賬號和轉賬日期。對於轉賬,可以備註借款的用途。如金額較小,現金交付時應在借條中註明雙方的借款是透過現金交付的。無論哪種方式,都要求由借款人書另外書寫已經收到款項的收據。借條只能證明雙方之間有借貸合同關係,不足以證明借款人已經履行了交付款項的義務。

(5)如果借款人是已婚的,最好取得配偶的簽名,對於債權人而言更有保障,以避免一方以不知情爲由拒絕承擔還款義務或是在法院執行,一方將財產轉移給配偶導致無法償還。

(6)借條出具後,應同時收取借款人親筆簽名的身份證複印件和結婚證複印件。

(7)如果金額較大,可以請律師或第三方見證,並簽名。

綜合上面所說的,虛假借條本身就是不成立的,也不受到法律保護的,但只要不拿此借條向法院起訴,那麼就不會存在任何的法律責任,但如果向法院起訴就可以按虛假訴訟罪來進行處罰,所以,對於不同的情形所存在的處理方式是不完全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