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過的人能判緩刑嗎?

拘留過的人能判緩刑嗎?

一、拘留過的人能判緩刑嗎?

拘留過的人能判緩刑,行政拘留並不是刑事處罰措施,所以給予行政處罰是不會有前科的。前科是指曾經受到刑事處罰。所以有行政拘留的犯罪分子,符合條件可以判處緩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八條 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

(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二、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區別是什麼?

1、性質不同

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種訴訟行爲,其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本身不具備懲罰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種處罰方式,實質上是一種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懲罰和教育一般違法行爲的人。

2、法律根據不同

刑事拘留是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進行的;行政拘留則是根據《行政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進行的。

3、適用對象不同

刑事拘留適用於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適用於一般違法行爲的人。

4、羈押期限不同

在當代的社會根據我們國家《刑法》第72條當中對屬於緩刑的適用條件已經做出了非常明確的規定,如果要適用緩刑的話,犯罪的情節一般情況下是比較輕微的,而且是沒有再犯罪的危險,有悔罪的表現。這也就意味着之前如果被採取拘留措施的話,是可以使用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