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面共犯認定標準是什麼

片面共犯認定標準是什麼

一、片面共犯認定標準是什麼

1、必須有正犯的實行行爲

在共同犯罪中,正犯是整個犯罪的中心,只有實行行爲纔是犯罪論的核心。從犯若沒有一定的正犯行爲作爲依託,那麼從犯本身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礎。在共同犯罪中,沒有從犯不影響共同犯罪的成立,但如果沒有正犯的行爲,則共同犯罪不可能成立。

2、必須有共同犯罪的意思

片面共犯中的共同犯罪的意思,是指實行幫助行爲者即片面共犯有共同犯罪的意思,即具有片面合意,該共同犯罪的意思是相同性質的犯罪故意。這種故意表現在:行爲人知道自己在幫助他人犯罪,對於正犯的犯罪行爲及其性質、法律後果及責任有基本的認識,而且希望或放任該危害結果的發生,即片面共犯主觀上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

3、必須有幫助行爲

這種幫助行爲必須與正犯的實行行爲有直接的影響,幫助行爲與正犯的意思必須一致。

二、片面共犯成立的範圍

共同犯罪人分爲主犯、從犯、脅從犯和教唆犯。片面共犯僅存在於從犯中,即只有片面從犯,具體分析如下:

1、對於正犯而言,正犯即爲實行犯,在共同正犯中,各共同正犯以相互利用的意思,互相溝通、互相補充而共同實施犯罪行爲。因此,在存在片面合意的情況下,實行犯因爲不知有他人配合,不具有共同犯罪的主觀意思,所以不可能產生片面的共同正犯。

2、對於教唆犯,教唆犯的本質在於教唆沒有犯意的人產生犯罪決意,進而使他人基於此種決意而實施犯罪行爲。既然“教唆犯不惜使本無犯意之人產生犯罪之決意,教唆者與被教唆者之間,若無意思之交通,即失去教唆之本意,故所謂片面共犯雲者又何不可想象。”因此,成立教唆犯的也不可能存在片面共犯問題。

3、對於從犯而言,從犯亦即幫助犯,幫助犯在共同犯罪中是加功於正犯,在刑法理論上從犯的幫助意思是否以正犯知道爲必要,理論上有不同的認識,但正犯不知道從犯的幫助也不影響從犯的成立,是多數學者的主張。

所以透過對片面共犯認定標準以及片面共犯成立的範圍可以瞭解到更多有關片面共犯的知識,在實際生活中,也能更好的區分片面共犯與同犯的區別,但是不管是哪種都是違法行爲,一旦查到都需要根據對應的造成的後果來承擔對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