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殺人判幾年有期徒刑

故意殺人判幾年有期徒刑

一、故意殺人判幾年有期徒刑?

判刑標準一般是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客體要件

故意殺人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這是區別故意殺人罪與其他犯罪的本質特徵。法律上的生命,指能夠獨立呼吸並能進行新陳代謝的活的有機體。自人出生後能獨立呼吸,至心臟停止跳動。

2、客觀要件

首先,必須有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爲。可以是作爲,也可以是不作爲。其中以不作爲實施的殺人罪,只有那些對防止他人死亡結果的發生負有特定義務的人才能構成。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爲不管是否達到目的,即不管是預備、中止、既遂還是未遂,都不影響本罪的成立。殺人的方法可以多種多樣,但針對的必須爲特定的受害人,危及不特定多數人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財產安全的,應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對於教唆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或沒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去殺害他人的,對教唆者應直接以故意殺人罪論處。

其次,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爲必須是非法的,即違反了國家的法律。執行死刑、正當防衛均不構成故意殺人罪。但經受害人同意而剝奪其生命的行爲,也同樣構成故意殺人罪。

第三、直接故意殺人罪的既遂和間接故意殺人罪以被害人的死亡爲要件。但只有查明行爲人的危害行爲與被害人死亡的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係,才能斷定行爲人負罪責。

3、主體要件

故意殺人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即反年滿十四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爲本罪的主體。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罪的,應從輕或減輕處罰。

4、主觀要件

故意殺人罪在主觀上必須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爲會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後果,並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三、故意殺人罪和過失殺人有什麼區別

故意殺人罪和過失殺人有的區別是:

1、主觀不同。

主觀上不同故意殺人,即主觀上明知自己的行爲必然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後果或是明知自己的行爲可能會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後果,而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過失殺人,即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爲會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後果而沒有預見到,造成被害人死亡或是已經預見但是輕信能夠避免,而造成被害人死亡。

2、量刑不同。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殺人罪的行爲是侵犯了他人生命權,只要實施此行爲就可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因此,對於故意殺人就會按受害方的傷情來確定,輕者處三年有期徒刑,重者是可以按死刑來進行判決的,以上就是關於殺人判幾年的相關介紹。希望透過上文中的法律知識能爲您提供幫助,如果還需要了解其他相關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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