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槍支怎麼量刑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非法持有槍支怎麼量刑

(一)非法持有、私藏軍用槍支或以火藥爲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1支的,爲有期徒刑一年;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壓縮氣體等爲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2支的,爲拘役刑或管制刑;3支的,爲有期徒刑一年;4支的,爲有期徒刑二年;

(三)非法持有、私藏軍用子彈20發以上30發以下的,爲管制刑;30發以上40發以下的,爲拘役刑;40發的,爲有期徒刑六個月,以上至100發,每增加3發,刑期增加一個月。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 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依法配置槍支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