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哪執行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哪執行

我們知道對於刑事處罰的執行機關,具體有監獄、看守所以及未成年犯管教所等等。而一般判處不同的刑期,具體的執行機關就會不一樣。那麼,被判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哪執行呢?本站馬上就來爲您解答。

一、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哪執行

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由監獄執行。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爲執行。

刑事訴訟法》規定:

第二百六十四條 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的時候,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在判決生效後十日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

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爲執行。對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

對未成年犯應當在未成年犯管教所執行刑罰。

執行機關應當將罪犯及時收押,並且通知罪犯家屬。

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執行期滿,應當由執行機關發給釋放證明書。

二、有期徒刑執行什麼內容

有期徒刑的執行主要包含以下內容:

1.有期徒刑的期限。刑法規定,有期徒刑的期限爲6個月以上15年以下。但是有兩種情形除外:一是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罪犯,在死緩執行期間,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後可以減爲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犯罪分子一人犯數罪的,實行數罪併罰的有期徒刑可以超過15年,但不能超過20年。

由於有期徒刑的幅度很大,如果不在法定刑中進一步對有期徒刑的刑度做出規定,就會導致法官的自由裁量權過大,出現量刑不均衡的現象,因此,刑法分則對有期徒刑的刑度作了規定,具體表現爲以下幾種情況:1年以下、2年以下、3年以下、5年以下、1年以上7年以下、2年以上5年以下、2年以上7年以下、3年以上7年以下、3年以上10年以下、5年以上10年以下、7年以上10年以下、5年以上、7年以上、10年以上、15年。於是,有期徒刑形成了1年、2年、3年、5年、7年、10年、15年共7個格。

2.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其他執行場所執行。這裏所說的“監獄”,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服刑的場所,是國家的刑罰執行機關。“其他執行場所”,是指根據監獄法的規定,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爲執行;對未成年犯在未成年犯管教所執行刑罰。

3.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勞動能力的,都應當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

勞動改造具有強制性,除喪失勞動能力的以外,都必須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透過勞動,可以使罪犯認識自己的罪行,改掉好逸惡勞的習性,並學會和掌握基本的生產知識和職業技能,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從而得以改造成自食其力、遵紀守法的公民。對於年老體邁、有嚴重疾病,不具有勞動能力的不應再安排其進行勞動。“教育”是指對罪犯進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所謂思想教育,是指對罪犯進行法制、道德、形勢、政策、法律等內容的教育;文化教育,是指根據罪犯的不同情況,對其進行掃盲教育、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等;職業技術教育,是指根據監獄生產和罪犯釋放後就業的需要,對罪犯實行職業技術培訓,使其掌握一技之長。根據監獄法的規定,教育改造罪犯,要實行因人施教、分類教育、以理服人的原則,採取集體教育與個別教育相結合、獄內教育與社會教育相結合的方法,使罪犯認罪服法,改惡從善,成爲守法的公民。

4.有期徒刑刑期的計算。刑法規定,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即從犯罪分子實際執行有期徒刑開始計算。對於雖已作出有期徒刑判決,但犯罪分子尚未交付公安機關執行的,還不能算判決執行之日,不能開始計算刑期。同時規定,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判決執行之前犯罪分子被採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剝奪人身自由措施的,應當羈押一日折抵有期徒刑刑期一日。

綜上所述,對於那些被判處了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是未成年犯的話,那麼一般在未成年犯管教所執行。要是判刑後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爲執行。否則的話就應當在監獄執行。本站小編爲您帶來本篇文章,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