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對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進行復核嗎?

可以對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進行復核嗎?

一、可以對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進行復核嗎?

是可以的,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覈申請。複覈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複覈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並作出複覈結論。複覈途徑是行政監督的一種,能進一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發生死亡事故,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公開。當事人不到場的,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

二、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要多長時間?

公安機構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發生死亡事故,公安機構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公開。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構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

當事人可以對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進行復核,出現交通事故後,從交通管理部門到達事故現場之日開始計算,10日內需要出具事故認定通知書。如果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逃逸人員和車輛被捉拿歸案後,需要及時進行檢測,並在5日內出具檢測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