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搶劫罪需要注意什麼問題

認定搶劫罪需要注意什麼問題

一、認定搶劫罪需要注意什麼問題

(一)由於借貸或者其他財產糾紛,而強行扣留對方財物,用以抵債抵物,或者索還債款、欠物的,因爲不是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爲目的,屬於討債、索物手段不當的行爲,應查明情況,妥善處理,不視爲搶劫罪。

(二)因爲婚姻、家庭糾紛,一方搶回彩禮、陪嫁物,或者強行分割並拿走家庭共有財產的,即使搶回、拿走的份額多了,也還是民事、婚姻糾紛中處理方法不當的問題,不具有非法強佔他人財物的目的,不構成搶劫罪。

(三)爲子女離婚、出嫁的女兒暴死等事情所激怒,而糾集親友多人去砸毀對方家庭財物,搶吃糧菜雞豬等,屬於婚姻家庭糾紛中的泄憤、報復行爲,一般應做好調解、妥善處理,不要作爲搶劫論。

(四)沒有殺人的直接故意,在搶劫中使用暴力,直接導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或者致人重傷經救治無效死亡的,應定搶劫罪;事先預謀殺人又搶劫,也照此實施的,或者在實施搶劫中遭遇頑強抵抗,而決意殺人的。這樣兩種犯意、兩種行爲都很明顯的,應定殺人、搶劫兩罪,實行井罰;是否具有兩種犯意、兩種行爲,確實分不清的,可以只定一個搶劫罪;先殺人,因遇意外,沒有來得及搶劫的,應定殺人罪。

(五)對被搶財物、有價證券的估價和計算應參照盜竊財物、有價證券的估價和計算方法。

二、搶劫罪有死刑嗎

搶劫罪是我國最嚴重的八種犯罪之一,在《刑法》第263條規定了可判處死刑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八種,具體如下:

(一) 以下情形一般多考慮可能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1、 在搶劫過程中殺人的,比如爲搶劫而直接傷害或殺人,造成死亡或兩人以上重傷的。

2、 同時具備上述八種情節中兩種以上情節的。

3、 搶劫金融機構的。

4、 搶劫搶險物資,造成嚴重後果的。

5、 搶劫軍用物資,嚴重減弱戰鬥力的。

(二)下列情形一般多考慮判處死刑緩期執行:

1、 在搶劫過程中,並不是爲了滅口,是由於意外因素造成死亡的。

2、 雖在搶劫中造成重傷,但沒有殘疾的。

3、 雖有八種情節之一,但情節不嚴重的。

4、 數額大,但如行爲人認罪態度好,積極退賠,也可適用死緩。

由我國法律規定,搶劫罪是有死刑存在的,搶劫罪如果情節嚴重,犯罪分子是可能會被判處死刑的。

搶劫犯罪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因爲它不僅直接侵犯了公私財產的所有權,而且因爲它使用暴力、脅迫等手段,就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因此我國刑法將搶劫罪列爲重罪,並作爲歷來重點打擊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