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猥褻罪拘留多久會被釋放?

一般猥褻罪拘留多久會被釋放?

一、一般猥褻罪拘留多久會被釋放?

1、一般猥褻罪刑事拘留在十日以內,最多三十七天。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爲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叄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叄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2、猥褻罪的處罰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衆或者在公共場所當衆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猥褻兒童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猥褻兒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2)聚衆猥褻兒童的,或者在公共場所當衆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

(3)造成兒童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4)猥褻手段惡劣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二、異地執行刑事拘留如何計算期限?

1、異地執行刑事拘留從抓獲地宣佈刑事拘留時開始計算。

刑事拘留期限,自宣佈刑事拘留時開始。異地執行刑事拘留,意味着,在抓獲地宣佈,即刑事拘留期限已經開始起算,臨時寄押時間以及押解在途時間,都應當計算在刑事拘留期限之內。

2、異地執行拘留,無法及時將犯罪嫌疑人押解回管轄地的,應當在宣佈拘留後立即將其送抓獲地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24小時。到達管轄地後,應當立即將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羈押。

“無法及時將犯罪嫌疑人押解回管轄地”,既包括24小時內無法趕到抓獲地的情形,也包括雖然能在24小時內趕到抓獲地,但無法在此時限內辦理完交接手續、啓程回到管轄地的情況。

管轄地公安機關接到犯罪嫌疑人被抓獲的資訊後,應當及時進行預判斷。對於存在路途遙遠、交通不便、天氣惡劣等情況,明顯難以在24小時內抵達抓獲地,或者雖然能抵達但無法在24小時的時限內啓程將犯罪嫌疑人帶回管轄地的,應當商請抓獲地公安機關在宣佈拘留後24小時內將犯罪嫌疑人送抓獲地看守所寄押。

同時,管轄地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派員赴抓獲地辦理手續,將犯罪嫌疑人押解回管轄地,並在到達管轄地後立即將其送看守所羈押。

如果管轄地公安機關能夠及時到達抓獲地並在宣佈拘留後24小時內啓程將犯罪嫌疑人押解回管轄地的,則不用將犯罪嫌疑人送抓獲地看守所寄押。

3、異地執行拘留,需要臨時寄押的,應當持拘留證等有關法律文書並經寄押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送看守所寄押。

臨時寄押的犯罪嫌疑人出所時,看守所應當出具羈押該犯罪嫌疑人的證明,載明該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羈押原因、入所和出所時間。

公安機關在偵查猥褻等刑事案件的過程之中,可能會拘留案件當事人,根據規定,實施拘留行爲需要出示拘留證。在拘留期間,若是公安機關已經掌握了足夠多的證據,也可以提出逮捕拘留者的請求,但此請求可能不會被批准,對於不被批准的情形,最多可以拘留猥褻者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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