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口供認定介紹賣淫罪能定罪嗎?

一、只有口供認定介紹賣淫罪能定罪嗎?

只有口供認定介紹賣淫罪能定罪嗎?

光有口供是不能定罪的。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2)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3)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二、口供前後不一致會怎麼處理?

會有影響案情。影響的大小首先要區分2個人的訴訟地位。

(一)如果2個人都只是證人,而且都與案件沒有利害關係,那麼兩人的證言地位作用相同,具體的認定就取決於法官的審判,必要時可向法官申請2個人當庭對質。

(二)如果2個人都是證人,但其中一人與案件有利害關係,另外一人沒有,那麼有利害關係的人的證言的證明力小於沒有的人的證言的證明力。

(三)如果2人都是被告,而證言矛盾,那麼口供不能作爲單獨的斷案根據,要看輔助的證據,例如物證、鑑定結論、視聽資料之類的。

(四)如果其中一人是原告,另一人是被告,那麼他們就各自的觀點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如果有人提出了一個觀點卻舉不出來證據的,那麼他承擔敗訴的風險。

三、口供可以補充嗎?

第一份口供也叫原始材料,是不能更改的,但可以補充和完善。

如果在第二次供述中,嫌疑人的口供和第一次截然相反,也可以,辦案人也會記錄在案的。但是最後法院的判決是靠證據來定罪,而不是單一的口供,尤其像這種一個嫌疑人,卻是兩種不同的供述結果,一般情況下,都會尊重原始材料,就是第一份口供。

結夥案件僅憑口供可以定罪,但是需要結合其他證據,只有口供法院是不會判刑的,沒有特殊的情況,錄完口供,是不可以更改的,如果確實與事實不符,一般而言是可以改的,不會有翻供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