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拘役管制需要開庭嗎?

一、被判拘役管制需要開庭嗎?

被判拘役管制需要開庭嗎?

拘役和管制屬於刑罰,當然要經過法院開庭判決。不過拘役屬於比較輕的刑罰,檢察院是可以出具量刑建議書的。刑事案件必須是有法院審理來決定的,公安機關和檢察院都無權干涉,公安機關是負責偵查案件,然後交由檢察院審查是否要提交法院審理,如果法院真的下判決是拘役的話

那麼拘役一般是最低一個月最高六個月數罪併罰不得超過一年的時間。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二、被判管制是否當庭釋放?

犯罪分子被判處管制時,是當庭釋放的,但法院會通知犯罪分子什麼時候到哪裏進行報到,依法接受社區矯正。

對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的罪犯,人民法院應當覈實其居住地。宣判時,應當書面告知罪犯到居住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報到的期限和不按期報到的後果。判決、裁定生效後十日內,應當將判決書、裁定書、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送達罪犯居住地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同時抄送罪犯居住地的縣級人民檢察院。

管制的期限,爲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判處管制,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對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三、拘役的刑期是多久?

拘役拘禁的期限爲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最高不能超過1年。

(1)刑期短於有期徒刑,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2)服刑期間,被處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參加勞動者還可酌量發給報酬。

(3)拘役期滿後再犯罪,不構成累犯。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1日。

所以如果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是判處管制,通常都是在法院開庭的審判過程中落實的。如果被判處管制,那麼通常是當庭釋放,雖然是被釋放,但是必須要到社區進行報道,進行社區的矯正,但如果是,通常都是由公安機關將犯罪分子帶到最近的看守所進行勞動改造。